本報訊(記者 任嬌)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昨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實習實踐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禁止將與專業培養方案無關的工作項目列入實習實踐範圍;禁止安排無安全保障和具有安全風險的實習實踐崗位;學生實習實踐時間每天不得超過8小時,不得強制學生加班。  (原標題:安排學生實習 不得強制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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